8月10日去山东自驾游经过沂南县,晚上8点多投宿沂南县金华大酒店休息,准备第二天一早去连去港,酒店告知还有三个房间,其它没有空房间了,一行人正好要了三间房,结果领队兼司机的房间洗澡时,浴室设施出了问题,工作人员修后彻底不能用了,本想算了,到朋友的另一间房去洗澡,结果不出10分钟,房间停电了。与酒店人员沟通后,给其换房间,并将房间费从138元给优惠至100元。在夜里近1点时,新更换的房间又停电了,维修人员表示此房间前位住客也是因为断电刚搬出,还没来的及修。我一家三口,抱着孩子,带着行李象逃荒似的又换了第三个房间,这时已凌晨1点多,整个更换房间的过程无一位服务人员帮忙。第二天,找到大堂经理,其表示他们的房间都是没问题的,他们没有错,都是偶然。即然没问题,会出现接二连三的同样故障,解释太过牵强。经理最后处理给我们优惠20元,故障的房间收取118元房间费,最后又在结帐单上打了付款376元,开发票414元。此处理结果我们不能接受。理由1.酒店把设施有问题的房间卖给游客,有空房间确保留到最后。2.酒店人员遇到问题逃避责任,不承认有错。3.给其承诺的优惠不但没优惠,还变本加厉的收费,同时,因酒店设施问题夫妻吵架,没休息好.并延误导致第二天行程泡汤,造成的精神损害及误时费要求赔偿。希望能通过这个平台对此酒店进行调查,以免再后继祸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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