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长沙的(女),我和我的朋友彭女士,身份证号4301021957092*****,于2013年6月3号持有组团社为【国旅(深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港澳4天3夜双人游贵宾劵参加了港澳游活动。在香港和澳门接待我们的是金濠假期有限公司,5日我们自费参加了【迪士尼公园】一日游,6号到澳门,旅游车号MG59-34,接待我们的导游申女士一上车就强行要我们每人交200人民币,还推荐一个160元的自费项目,威胁我们说谁不交那200元钱就拿着行李下车走人。没法我们全车每个人被迫交纳200元人民币。6日晚上我们住在珠海,由我提笔,我们全车人商议写了一份共同签名的投诉书要求申莫退还强取我们每个人的200元钱。这张联名投诉书可以作为我们被澳门导游强取的直接证据。
回到长沙我按照贵宾劵上写的投诉电话0755-88824619打过无数次电话给该社,并按照该社告诉我的QQ号码505404023写了详细的电子投诉信要求赔偿,上传了有关证据,可是该社忽悠我,直到现在毫无回音。
按照我国的有关法律和在贵宾劵活动细则第8条中明确规定:“本次活动我社保证按照经上服务标准执行,绝无强迫消费,欺骗游客的行为,如有投诉,一经核实,我社负责双倍赔偿”。据此,我们特向该社提出赔偿我们两人各400元共800元人民币的要求。
我保留了一切有关的证据。可是却在这个网站上传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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