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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主题:携程旅行网更改客户行程中各方面工作处理不到位

携程订单号:523390959 预定时间2011-03-03 类型:单程 行程:上海-郑州 行程日期: 2011-03-12 08:00 与携程反馈日期: 2011年3月15日 投诉内容: 本次行程携程事前事中事后处理极其不到位。 首先事前没有及时告知客户航班取消,客户留了5个电话联系方式,居然没有一个联系方式得到过航班取消的通知; 事中携程为了逃脱责任欺骗客户说航班取消已经于一位肖先生联络过,这纯属子乌虚有; 同时事中携程给出的处理意见均达不到客户的要求。本人助理即订票人听乘机当事人转述,携程方面前后给出过三个选择,分别是当天9点浦东机场的某航班,12:40多虹桥机场的某航班以及11点多虹桥某航班头等舱一个座位。第一,很显然近8点从虹桥赶往浦东机场去乘坐9点多的班机是不切实际的方式,而且携程方面也没有为客户从虹桥机场赶往浦东机场做出足够的努力,比方说开设绿色通道、协调专车将客户送至浦东机场等措施;12点多的航班虹桥起飞,公司原有行程已经彻底毁灭,损失必然造成,这是我方不能接受的处理意见;11点多的一个座位,我们乘机人4位,谁去?谁先去?我们的目的地是郑州另外一个城市,郑州机场专车已经在等候接机,接下来的行程还是全部乱套。在虹桥机场携程柜台前都不能得到任何妥善的处理结果,最后我方人员不得不接受某航班先到达目的,其他事情只能事后追究。 事后携程方面处于“静候佳音”之状态,没有任何工作人员在航班起飞后对于整个事件有过关注与跟踪,甚至于关切都没有。 此后(3月15日后)携程其工作人员包括李小姐与本人助理电话沟通前后近5次,始终纠结在他们携程客服当时是与订票人员试图电话联通,但是几次都联系不上(无法提供有效的第三方证据证明携程确实联络过),所以才发送短信“几条”(至今2011年3月21日未收到此短信)让订票人员与携程联系。实际上至今也没有接到过当时的电话和所谓的短信,而事实是携程在订票方3月3日就预订成功的机票出票后,直至12日早上7点出行乘机人到达虹桥机场,也没有任何人告知乘机人航班取消的实际情况,而且最可笑的是客户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携程改签了其他时间的航班,此航班还是达到机场换登机牌的时候才知道。整个行程就是在欺骗中完成的,消费知情权和选择权都没有,更谈不上明明白白消费,消费者权益受到严重的侵害。 行程完成之后,与携程客服近一周的电话沟通、信息反馈,最后得到携程的答复是送积分,送点礼物致歉。在这周的沟通中,我方提出1+1的赔偿,即原有行程免单,再赔偿四张同行程的上海至郑州机票。 整个事件的处理充分显示携程工作环节的种种疏漏,特别是近5个小时本司人员才到达目的地。我方的赔偿要求希望得到反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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