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将朋友的会员卡连房卡一同交至前台
2012-08-25 21:45 天津市 胡女士
本人于2012年6月22日下午三点左右入住泰安银座佳驿酒店309房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青年路16号
于下午四点半左右退房,退房时误将朋友留下的格林豪泰会员卡,此卡为黑色,会员贵宾铂金卡,价值五百元人民币,因朋友跟我后来提起,才知将此卡误交前台,本人多次电话联系该酒店,前台人员明明记起该事件,还说会帮忙寻找,顾客交前台物品难道会被随意丢弃么,告诉我会电话联系我,这都两个多月了,依旧没信,电话也不曾给来一个,就是这样欺骗消费者的?当初我说再不抓紧给我找我就投诉至消费者投诉中心,当时说的马上给我联系前台,可这都多久了,求解释,我入住的证据他们酒店有记录,前台也有摄像头,卡和房卡一起退的,要求对方给出合理解释为何拖到至今杳无音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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