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6日晚12时左右我入住位于北京市朝阳路东卫城区(杨闸环岛附近)的速8酒店 、当晚房费158和押金共计300元正 、办好手续后前台人员只告诉我明天12点退房 并未明确告知超过中午12点要加收半天房费79、 酒店上下也未见明确告示 、第二天我不到12点半退房其前台人员告知要加收半天房费79 、当我与其相关人员理论时 、他们给我的说法是上边是这样规定的 我们没办法 以财务无法入账为由将拒绝退79元、 随后我明确提出要找其店长或负责人时 、他们告知的是负责人不在 、我再次要求他们电话联系该店负责人时 、 他们以不知道该店负责人电话号码为由拒绝跟我协商 、并告知我 、我们店有负责人 、只是不知道去那了 、电话号码也不知道 、 说如果要解决此事 我必须在那里等负责人回来 、 何时回来他们也不知道 、并且态度及其恶劣、 此店做法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属于恶意变相强制收费 、私立霸王条款 在消费者未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强制消费 、属于恶意蒙蔽消费者 经营者有义务真实的向消费者提供或明确告知提供服务的收费情况、而他们没有履行最起码的告知义务 、已经侵犯到消费者的知情权以及不公平交易、 使其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恶意强制消费 、个人权益无法得到保证 、敬请消协严惩并处罚个体的霸王欺压行为、还消费者一个公平合理的健康交易环境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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