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投诉:北京家盒子文化成长中心
投诉日期:2012-03-15 投诉地区:北京市 投诉人:金女士
本人在家盒子为孩子办理游泳卡一张,次数36次,价格10080元,因为本人要移居杭州,无法使用此卡,向家盒子销售孙晶提出退卡,答曰:你已经使用过4次,我们规定使用过3次可以退款。
可是我看了那张消费合同,没有任何关于次数的约定!
最后孙销售又让他们所谓的客服来和我联系,说是公司有规定,退款可以,但要出示移居的证明,我丈夫已经在杭州工作1年多了,于是我让我丈夫的秘书和家盒子的客服联系,她要什么材料都可以给她出,但一直就没有进展,最后在我方催促下,家盒子发来一封邮件,说我的游泳卡余下的费用只可以换他们公司的吃的东西或者他们销售的东西。
这种强买强卖的态度完全损害了我做为一名消费者的权益。
我要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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