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我们一团旅游去宁乡灰汤紫龙湾温泉度假区泡温泉,跑完温泉一出来,寄放衣服的柜子完好无损,但包里的钱 不翼而飞了。(有三人的钱被盗,每人2-3千元不等)报警后,约30多分钟,警察来了,受理之后,一位警察号为011657的警察很负责,提出将立案侦查,但鉴于前一段有一位游客在同一地点被盗了3万多元,派出所要求酒店就安全措施进行整改,但一直未改,要酒店与游客先协商处理被盗事宜。我们提出要与酒店负责人商谈,等了将近一个小时,酒店人员说负责人在长沙来的路上,我们只好耐心等。这时,一位满嘴酒气的三十岁左右男子带着一些人,来驱赶殴打游客,幸亏警察在场,才制止了行凶,我们问他是不是酒店的人,他说他是省委一领导的随从,领导在里面泡温泉(后来得知这位自称领导随从的人姓郑,是酒店温泉部的员工)。这时一位自称是酒店经理的人出来了,我们提出酒店没有告知游客重要物品另行寄存,要求先行赔付我们的损失,这位经理回答,酒店没有权利赔付,只负责报案。(后来得知这位经理姓关,营销中心副总经理)。僵持了两个多小时后,一位戴眼镜的陈姓执行经理来了,我们提出,我们把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留给你,如果我们报了假案和损失的钱经派出所破案后不对,我们一是双倍返还,二是承担法律责任。但陈经理只深表歉意,不同意先行赔付,我们只好无奈离开。这样的度假区怎么能挂上AAAA级景区呢?这样的景区怎么能让游客再来呢?请领导们关注消费者权益。
【中国质量万里行声明】:本栏目下的消费者投诉文章,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不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