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2日在天猫戴森旗舰店购买戴森吸尘器最新款戴森V10 Total clean,价值4690元,次日收到货当即发现无法工作,遂于12月24日寄送至其维修点,发现该机器确实为次品存在质量问题,然后戴森再未有下文,无奈本人于2019年1月4日进行投诉,要求就该机器送至第三方机构出具3C认证的质量检测报告。 戴森公司1月10日来电称,怀疑该机器是假货现内部在查,同时天猫戴森仓库内无该最新款库存,让消费者耐心等待。至于检测报告,戴森称承认是次品,不同意交出该设备。 然时值2019年2月 13日,戴森公司仍未见有任何反应。消费者认为作为一个大公司知名企业应负有一个企业起码应尽的责任以及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意识,戴森公司在出厂检测时将次品贴上合格证的行为,涉嫌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同时将消费者冷处理长达50余天,使消费者花了高额的产品价格非但没有获得相应的产品以及服务,却买回来一堆大企业店大欺客的傲慢和爱理不理的态度,给消费者带来诸多不便。 现本人要求戴森公司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对于最新款产品的以次充好掩盖库存没货的行为,予以1赔3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