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12月15本人通过淘宝平台于一家名叫“AJ折扣店1020”购买了一双Aj1 Mid抹茶绿,当时商品评价中无差评,都为好评(于2018年12月19日,本人再度查看其商品评价时,发现评价的图片不仅模糊不清,并且与实物不符),标价502元,最终付款480元,除平台电子订单以外没有出示发票。2018年12月18日,商品物流转入本市西林区物流站,发货员联系本人表示商品需要货到付款480元,通过联系商家解决,并且淘宝订单退款480,元,付给了快递员480元现金。 2.商品于2018年12月19日到货,当日发现商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鞋子质量非常差,并且是假货,同时挂着专柜正品的标识),并立即联系了商家,商家当日没有任何回复。 3.本人于2018年12月20日通过淘宝客服对话表示举报,当日商家对商品进行了下架,并且关闭了平台店铺。于2018年12月20日,通过商家的淘宝客服自动回复中的微信号,联系到了商家个人微信,但本人并未表示来意,只是询问了一些基本的商品问题,商家在这次对话中表示:商品为高仿盗版品。 4.起诉原因如下:1.商家存在刷单行为,2.商品实物与卖家图片以及评论不符,3.商品为假货并标识专柜正品,4.商品出现问题十,商家不仅没有及时解决,并且置之不理而且下架商品关闭店铺 5.我的起诉诉求是:1.要求商家以一赔十赔偿本人共计4800元 2.要求淘宝平台立即对其店铺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