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于2018.11.09,本人通过淘宝平台天猫超市购买了 生和堂龟苓膏组合900g原味/红石榴益生元/芦荟龟苓膏布丁零食,共两件 价格共计17.56元,有电子发票。订单编号为237791012621046290 2,于2018.11.12签收货物,发现此零食生产日期一个为2015,另一个为2013年!并且没有保质期。 3.当天与天猫超市售后客服打电话联系,承诺一到三个工作日回复消息,但是2018.11.14早回了一条短信,:“【淘宝网】尊敬的会员:您咨询的商品小二这边已经帮您核实您反映的-生和堂龟苓膏组合900g原味/红石榴益生元/芦荟龟苓膏布丁零食-生产日期为20181004 失效日期:20190929。感谢您对天猫超市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淘宝物流上显示的北岭西安商仓我并不能从地图上搜索到。 4 原因如下,1,天猫超市不承认自己的产品过期。2 不告知具体店铺位置,使我不能通过12345举报。 5, 我的投诉诉求是: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我有权要求赔偿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