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9月26日,本人通过阿里巴巴旗下的飞猪平台预定了11月13日至11月16日曼谷正宗暹逻帕雅泰酒店1间3晚的标准房,加个共计820.4元人民币,2018年9月26日当天缴纳全额820.4元人民币,对方未出具发票但有订单。
2.由于被东方航空公司航班取消原因,无法按原定计划到达入住,于2018年11月3日,向飞猪平台提交了东方航空公司的航班取消证明并且协商退款,飞猪平台告知需和当地酒店进行协商。
3.2018年11月10日,飞猪平台告知和酒店协商无果,只能在飞猪平台申请一次200元人民币的赔偿,占总金额不到50%的比例,对此本人无法接受。
4原因如下:
1)虽然在该平台预定此房间时有提示为“预订成功后,不可变更/取消”,但是此次行为并非出自本人主观意愿,而是因航空公司航班取消被动所致。
2)针对“预订成功后,不可变更/取消”此条例,如应用在此次非主观意愿被迫取消的情况下,突显出了其霸王条款的性质。
5我的诉求是:
1)平台应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提倡公平和有诚信的交易,但不接受这种不合理的交易模式,企业与企业之间的问题不应有消费者来承担损失,所以我希望能够争取全额退款或改期入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