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9月3日,本人通过天猫平台购买了多益美电脑桌台式家用(简约经济型办公桌子简易书桌学生写字台长100宽70高74)共计1个,共计付款179元,无发票,有电子流水单。 2.2018年9月8日,收到产品后,发现产品有很多瑕疵,认为是残次品。 3.2018年9月8日,我联系了经销商多益美旗舰店售后人员雨丹,告知愿意提供20元补偿,我不能认可。 4.原因如下: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该商铺将残次品当做合格全新产品销售,存在欺诈行为。 5.我的投诉诉求是:该商铺出售残次品以次充好欺诈销售,应赔偿损失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