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4日我收到一条处罚,提示虚假交易被处罚扣12分,很不理解咨询了淘宝客服,客服让我先去申诉,申诉后的结果却是“不成立原因: 交易存在利用第三方炒作团伙,或通过和别人协议交换购买的行为”,我这边再次咨询淘宝客服,客服告诉我这边已经提交上去等待结果并且多次咨询中其客服并未告知我商品为违禁品不可出售,在出售期间我也曾咨询过,也没有告知。 8月24日大概下午6-7点左右,该客服“贞一”来电告知该虚拟产品为违禁品,不可以销售,现在店铺已经严重违规了,需要封店扣12分算轻的,我也和他说明,我是在咨询过其他客服才出售的。他让我责任自行承担,他是代表淘宝网的,不会理解其他的。再次明确跟她说我要联系煜晗,因为这个客服我曾咨询过商品能不能出售,贞一欺骗我这位客服不在上班。 现要求淘宝网赔偿我店铺损失,该平台员工误导新手卖家出售商品,其中“贞一”电话中对我有威胁欺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