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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欺骗消费者,对消费者的赔偿问题不应答

2018-09-01 11:50:02    浙江省        点击:

连同上面的投诉一并处理,投诉单号为TS20180901113256048185。 原因:我在京东商场凤凰百世恒通专卖店购买的物品历时15天到货,以至于我在出差期间每天打车的费用为50元左右,找商家赔偿结果商家对我的赔偿为30元,找京东客服进行交易纠纷处理,告知我说他们无法对我进行赔偿。在处理这起赔偿问题的时候商家对我的问题持不理会态度,我索要商家的联系方式他们客服人员只告诉我说他们只有在线客服。在我收到货物之后因为电动折叠滑板车无法使用以至于我自费找人维修。

我的投诉诉求:

1.赔偿我15天的打车损失。

2.赔偿我的自费维修费用。

3.对我发出书面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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