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唯品会恶意拒绝退回货款 | |
投诉目标:唯品会 | 投 诉 人:杨女士 |
投诉时间:2016-07-21 | 投诉地区:黑龙江 |
2016年7月9日客户在唯品会网站下单购买两件连衣裙,价值388元左右,订单号码为:16070942896443,并因为质量问题申请退货,客服审核结果为安排唯品会合作快递上门取件,并发送上门取件短信,标记为7月16日上门取件,但是快递于16日上午取件后,网站并未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 杨女士分别在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工作日致电唯品会客服,咨询退款问题,客服均以记录情况,正在核实为由,敷衍了事。时至今日,也就是在超出退款时效三天后,客服竟然声称是杨女士自己拒绝快递取件造成的,杨女士提出不服,联系客服可以出具快递去走退货的证据,包括和快递的通话记录,快递给出的收件单,甚至表示可以协助调取快递员收件的视频监控录像,被网站拒绝了,任然拒绝退款。并一再以继续调查为由,拒绝敷衍,恶意扣留杨女士的货款。且杨女士在与客服通话过程中,询问自己手中的唯品会退货但是否具有法律效应,是否可以证实自己所退货物被唯品会安排的快递上门取走时,唯品会客服的答复是具有法律效应且可以证明杨女士的货品确实已经被唯品会安排的快递上门取走了,杨女士保留了此段通话内容的录音。但即便如此,唯品会仍然拒绝退回杨女士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