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拼好货商城虚假广告,价格欺诈 | |
投诉目标:拼好货(乐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投 诉 人:陆女士 |
投诉时间:2016-06-22 | 投诉地区:上海市 |
被举报人:乐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1: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8弄22号北岸长风H幢2楼; 地市2: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58号绿地商务大厦1005室; 请求: 1、请求对被举报人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请将是否立案的决定书面告知举报人 3、如立案,请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举报人 事实和理由: 1、被举报人乐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拼好货在2016年6月20日华北官方微信公众号(拼好货华北)发布的广告。标题:最高立省20元!蓝莓一级大果全网最低价4盒34.9元xxxxxx ,用违反广告法的用词恶意推销。(最高立省20元完全没有参考依据,其中的市场价格更没有任何依据!举报人经过多方比价,发现网上与拼好货全网最低价相同甚至更低的蓝莓也能买到。)举报人还发现,标题最大的噱头全网最低价4盒34.9元的蓝莓在拼好货华北微信号中根本买不到,商城里都是36.9元的价格,唯一的两个团文章一发布就已经显示已成团无法购买,且看不到任何真实购买用户记录。给用户造成虚假广告的印象。 广告链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NTY0Mzg3MA==&mid=2675733618&idx=1&sn=8293953321595249c6741e30f7c6e8df&scene=1&srcid=0622zupaJ6jy5nfe85Y5Jc3f&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wechat_redirect 举报人认为,被举报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我国的以下规定: 1、《2015年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2、《2015年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相关规定 2、 被举报人乐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拼好货在2016年6月13日山东济南当地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广告。标题:【重磅推荐】最牛电商空降济南!1元包邮xxxxxx ,用违反广告法的用词来增加用户信任度,并用1元包邮的虚假噱头吸引用户购买。(花1元钱,并填写手机、地址等信息,参与抽奖,是否真正有人中奖无法追究)具了解,拼好货还在多个地区公众号同时投放了此类广告,对当地用户造成非常大的影响,给人一种骗子的感觉。其标题中含有,拼好货经常会有违反广告法的夸大用词。 广告链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NTc2MzQ3NA==&mid=2650420673&idx=1&sn=ad9af5d2c6aa15f71c2d17aea85b135f&scene=4#wechat_redirect 举报人认为,被举报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我国的以下规定: 1、《2015年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2、《2015年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3、 被举报人乐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拼好货在2016年1月1日-6月20日8个官方微信商城(拼好货商城)和官方APP(拼好货)发布的商品中“市场价”毫无依据,绝大多数高于线上和线下商超真实的售价。其目的是通过虚假的“高额市场价”对比突出拼好货活动价格优惠,但实际上消费者并未享受到真正的优惠。举报人还发现,拼好货产品中经常出现立省X元,但没有参考依据。 举报人认为,被举报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我国的以下规定: 1、《2015年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相关规定 举报人还了解到,拼好货在其官网(http://www.yqphh.com)中也存在多处违反广告法的用词诱导用户,例如“最靠谱”,“产地直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