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1号店蓝海数码专营店虚假宣传手机配置 | |
投诉目标:1号店 | 投 诉 人:白先生 |
投诉时间:2016-05-04 | 投诉地区:北京市 |
本人于2016-04-28 13:31:42在1号店网蓝海数码专营店铺里花费4598元购买了 三星 Galaxy S6 edge G9250 32G 移动联通电信4G手机金色32GB非合约机双曲面全网通手机一部。商家在手机参数上标注手机为双卡双待,但是本人实际收到的为三星Galaxy S6 edg G9250单卡单待的。已在多家店铺核实手机三星Galaxy S6 edg G9250是单卡的。店家涉嫌欺骗客户。现我要求商家对我退一赔三。 附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