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大众点评网擅自取消客户团购订单 | |
投诉目标:大众点评网 | 投 诉 人:唐先生 |
投诉时间:2014-10-17 | 投诉地区:黑龙江 |
我于8月14日在大众点评网团购2份自助餐,手机帐号分别为15814665***和13642304***,有效期至11月。大众点评网于9月3日在未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订单取消。新《消法》的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凡是“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一律按500元赔偿。因此,不论大众点评网擅自取消团购订单有何主观原因,客观上已构成欺诈行为,为此要求点评网依法每个帐号各赔偿500元并恢复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