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大众点评消费欺诈 | |
投诉目标:大众点评 | 投 诉 人:李先生 |
投诉时间:2014-07-14 | 投诉地区:四川省 |
订单号:281835719;281835749;284347541 1)2014年六月在大众点评网站秒杀了:心觅甜品的【杨枝甘露】和【白雪黑糯米】两种甜品各六张团购券(团购券写明:2014年08月26日过期);庆林和记荣昌黄凉粉一张(团购券写明:2014年10月01日过期)。(见下面截图) 2)2014年七月四日(周五)下午五点四十五去心觅甜品店家消费。店家已关门。打店家电话到六点十分,一直不接。问周围开店的商家说此店老板已经没来很久了,店铺也已转让出去。后到庆林和记荣昌黄凉粉一地兑换,发现根本没有这个店铺。大众上面标明的庆林地址是一个工商银行提款机的小铺面。 3)2014年七五日通过大众点评网站客服小精灵Roger反馈信息。Roger承诺大众的售后三个工作日内会打电话反馈。 4)2014年七月九日大众点评并未按时在三个工作日内有售后打电话反馈。 5)2014年七月十日打大众点评投诉电话,客服再次记录下诉求承诺会打电话反馈。 6)2014年七月十一日售后打电话解决此事。售后承认心觅甜品,庆林和记荣昌黄凉粉查实已经关闭(此时此网站还挂着关于心觅甜品和庆林的团购券),同意退款,但就赔偿一事无法达成共识。售后同意赔偿庆林这个团购券一张10元,但心觅甜品12张团购券共只赔偿10元。本人咨询赔偿事宜,问为什么庆林只一张券就赔偿10元,但心觅12张券却共赔偿10元。售后遂态度恶劣,说你愿接受就接受不愿接受就算,自己考虑。然后挂电话。 7)2014年七月十一日再次投诉大众点评客服,不满意这个处理结果且投诉客服态度恶劣。 8)2014年七月十四日售后打电话过来,态度极其恶劣,扬言赔偿就是这样,愿接受就接受。不爽愿意去消协投诉也好,愿意干嘛干嘛去。然后挂电话。 根据【法条】《消法》第55条修正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大众点评网还卖着已经倒闭的两家商户的团购券,实属欺诈消费者行为。且后期处理问题态度恶劣。 兹要求大众点评网售后进行道歉并按券数每张赔偿10元,共计130元。并且要求为直接打在指定银行卡上,不接受大众点评网的余额返回的提议!!! 【杨枝甘露】原价15元。 【白雪黑糯米】原价15元。 【黄凉粉】原价:13元。 截止到目前(2014年7月14日),大众点评现在还在搞这两家的团购,这是网址: http://t.dianping.com/deal/2227317 http://t.dianping.com/deal/61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