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淘宝店铺出售的碗柜尺寸材质欺诈 淘宝不作为 | |
投诉目标:淘宝 | 投 诉 人:林先生 |
投诉时间:2014-06-26 | 投诉地区:福建省 |
订单号:613239536264447,本人与2014年4月13日向网名为“梦琪家具店”的淘宝店(卖家)购买不锈钢厨房碗柜,卖家违法订货约定,买家收到的货存在严重的尺寸瑕疵与材质瑕疵;作为第三方的淘宝公司工作人员执行不公平的《淘宝规则》,导致买家被强行付款。详细过程的投诉件同时发往tosu@315online.com邮箱,麻烦你们查收。主要投诉理由是:(一)网店名为“梦琪家具店”的淘宝店(卖家)违反了交易约定,订单与货单写明6门(三层长×宽×高为60cm×40cm×106cm),与实际发货4门(二层长×宽×高为60cm×40cm×78cm)严重不符,属于合同欺诈行为;(二)卖家以电镀铁皮(充其量是不锈铁),欺骗消费者说是不锈钢,属于材质瑕疵的欺诈行为;(三)卖家一而再的撒谎撒泼,无端捏造“买家因为装坏了一层后向卖家挂电话的”谎言(详见图10)等等,卖家严重违背了商业界最基本的诚信道德准则。强烈要求卖家出具电信部门的电话通信记录;(四)卖家指定物流公司,涉嫌与金峰物流公司旗下的业务员私下勾结,赚取消费者双重钱财的嫌疑;(五)淘宝公司不能尽到公正调解的职责,很容易判定哪一方在撒谎的事实,却没有尽到要求卖家举证电信通信记录的义务,存在失职、不作为的过失;(六)鉴于淘宝公司交易规则存在漏洞,工作人员难以处理,只能采用“和稀泥”的方式,由淘宝公司申请资金对买家进行经济补偿,存在怂恿卖家撒谎、助纣为虐的过失。(七)淘宝公司人员说:“是卖家指定的物流,不是淘宝公司指定的,退货不受物流公司限制”,可采取的是退货交由卖家签收方式,卖家是否签收与淘宝无关。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过失;强行要求买家垫付运费,存在矛盾转嫁给买家的过失;(八)淘宝公司机械地执行“少件”的举证模式,而买家的主张是“尺寸不符”始终得不到应有的支持,无数次的询问淘宝公司:买家关于“尺寸瑕疵”的主张到底错在哪里,始终得不到淘宝公司合理满意的解释,存在机械、主观、武断、独裁的过失;(九)买家对《淘宝交易规则》第二节、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五条(一)、第十六条(七)、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等进行了认真的解读,其中第十六条(图13)表明:淘宝在数天后要求福州的物流公司提供公章凭证是不合理的、是不可为的。而买家关于尺寸不符的主张是符合规范要求的。淘宝公司存在极端不公平的过失………;(十)淘宝公司均采取不能问、不能答复的机器人处理交易纠纷,消费者合理的诉求都要通过长途电话预约淘宝的工作人员,无端增加了消费者的通信费用以及消耗大量的时间,有违公正公平、人性化欠缺、和稀泥的调解方式,存在调解机制及不健全的过失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