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58同城搬家公司欺诈坑害消费者 | |
投诉目标:58同城 | 投 诉 人:吴先生 |
投诉时间:2014-06-16 | 投诉地区:山东省 |
我在58同城发布搬家招标信息(编号:18234000568450),后三家公司电话报价。我详细说明了搬家信息,其中一家报价500元。我先后两次确认搬家的具体信息和价格。 搬家公司上门后,要求涨价,其中搬家和空调移机为两部分人,分别报价为800元和1200余元(其中空调先期报价400元,安装前要求收取材料费800余元,实际了解该种材料市场价低于150元)。反复协商不成,最后本人实际支付给搬家人员400元,只完成部分物品搬运。支付给空调拆装人员400元,只完成空调的拆卸(未安装)。 经了解,搬家人员和空调拆装人员均不属于前期联系的自称为“万顺搬家”公司,而是交给搬家公司部分提成。而搬家公司根本没有任何所宣传的搬家人员。该类信息在58同城极为普遍,搬家公司经过了58同城的认证,且给予推荐。58同城对此类信息的发布,属于严重的欺诈行为!58同城将本人在58同城提交的非公开搬家信息提供给不良商家,对交易的形成负有主要责任。上述行为已对本人权益造成实际损害。要求58同城做出解释、给予赔偿,并今后严格筛选和管理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健全投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