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不提供机票行程单 | |
投诉目标:携程旅行网 | 投 诉 人:季超 |
投诉时间:2014-06-11 | 投诉地区:浙江省 |
本人于2014年4月3日通过携程旅行网手机客户端订购了4月4日从北京到温州的国航CA1811航班机票,订单号1017728208,共支付1737元,并选择邮寄报销凭证。 乘坐飞机后,约半个月后收到携程邮寄的信件,其中只有一张上海华程西南旅行社有限公司开具的上海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统一发票,而没有专门用于报销的机票行程单,导致本人公司财务不予报销。后多次联系携程要求提供行程单,携程以购票中有说明仅提供发票为由拒绝提供。携程说明中仅说只提供发票,并未明确不提供按照行业惯例应提供的行程单,误导消费者,对本人造成经济损失1737元。如果购票说明中携程明确不提供行程单,本人是不会购买的。 携程这种误导甚至欺骗行为,对本人造成了1737元的经济损失,要求携程道歉并提供行程单(或赔偿本人17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