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18时-19时,在沈阳市兴华街金香汇晚茶115号座位吃饭。使用了一个48元双人套餐的团购券,另外点了80多元的菜品。 上菜后,发现蒸饺是馊的,我的朋友已经吃了一个,我也吃了一半(蒸饺一屉是3个)。发现后找服务人员,服务人员给我换了一屉。仔细一闻还是馊的。他们的部长的解释是,连锁店统一配送,不确定时间是不是太长了。 我们要求免单。他只免了点餐的部分,团购已经在网上支付的部分不能退还。 根据食品法,发现变质食品应10倍赔偿消费者,我不想要太多,只是希望大众点评团能把我团购消费的部分也退了。但是通过与400-820-5527投诉申请,下午02122035197电话给我的反馈是,赔偿只能是发生一次,昨天晚上饭店免单已经是赔偿了,他们不能再给免团购的费用。 我想说,我花钱吃饭,吃到馊的东西,理应得到相应的赔偿。希望点餐和团购的费用全帮我减免。为什么能减免点餐的钱,团购的钱就不给了那??? 希望315的工作人员帮我向大众点评网团购索赔我的团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