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2.3日购买窝窝团“二百元火锅打折卡50店通用”,订单编号:276135029491。订单说明: 有效日期: 2013年12月05日-2014年06月30日 限购数量:本商品不限购买 使用规则:不限使用 预约提醒:该商品无需预约 其他提示:凭购卡手机号+密码即可直接消费,方便快捷 先消费后付款,无需预约,随买随用 节假日通用、不限时段,不限大厅和包间 不限购买,可叠加使用,可转赠亲朋好友 且在团购详情列明了优惠的商家信息。 我于2014.2.3日于香天下传承火锅 0816-2366678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中段福泽大厦131号 消费。就餐完毕使用窝窝团打折卡招到商家拒绝,说已经在半个月前停止了和窝窝团的合作。我只能现金结账。 我将此事反映给窝窝团,他们的工作人员工号6225的金先生给我回电说,针对此事,可以给我把200元退了,因为他们的团购是不退款的,对于我来说是给我额外开恩给我退款,为此我十分气愤,窝窝团不仅不为自己的虚假团购信息买单,还把本来消费者该享受的权益说成是处理方法,且至今为止既无退款也没有关于此事的任何回复了。针对窝窝团此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必须投诉,追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