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5日通过360旅游购买从成都飞往哈尔滨的单程机票 票价为827元(机票价格¥647 机场建设费¥50 /燃油费 ¥110 保险¥20)起飞时间为2013年5月6日19:05分 因身体原因决定退票,并于2013年5月6日13:00左右办理退票。根据该商家的承诺,承诺如下: 退票/更改/签转规定: 起飞前2小时,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30%的退票手续费,收取票面价10%的改期变更费。 起飞前2小时以内,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40%的退票手续费。收取票面价20%的改期变更费。 不得签转。退改签规则以航空公司最新规定为准。起飞后,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40%的退票手续费。收取票面价20%的改期变更费。 不得签转。退改签规则以航空公司最新规定为准。 我应该支付30%运价以及10%票面价。但是该商家仅仅退还180.00元,并不做出任何解释,拒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