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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不成淘来贼——违法犯罪无代价,社会的公正何在?

2013-03-11 21:18:23    北京市    王女士    点击:

淘宝不成淘来贼——违法犯罪无代价,社会的公正何在? 2011年4月5日,我向淘宝注册商户、广西桂林的黄绍革(昵称:o0无语o0,电话:13599330539,支付宝:zhi1314yan@163.com)购物,当我订货后商家却称无货并让我联系其网络经理(QQ号408794849)。我在与该经理联系期间,看到我银行网银交易提示如付款会直接打入对方账户的警示后既未做交易也未授权,当即中止而退出页面。事后,我发现未“淘宝”却“淘”来了贼——银行中的钱款在次日竟被盗转走了¥650元! 我联系淘宝,他们并不作为,宣称无法保证追回被盗款,让我报警。 我去辖区派出所报案后,警员嫌我被骗的¥650元数额太小,不够其所规定的¥1500元立案标准(难道人民币贬值,公民的权益也随之打水漂了吗?),经我几次询问,他称可与警长商量而再无下文(公安部、最高检和最高法明文规定诈骗“数额较大”的立案标准为¥500元)。 我分别致函工商银行和其网银提供商北京天地融科技有限公司后均不见回复。 海淀区消协曾答应联系淘宝交涉但又推托称线路忙,也让我准备接受媒体采访却再没消息,后称“上面”不让他们找媒体而不再作为。 我未购物而钱财却不明不白地被盗走,再以非常有限的精力和资源与各方联系交涉,为自己维权,身心疲惫却无结果,真是无奈。 民众的财产受损而歹徒犯罪无代价,各管理部门心态冷漠,互相推卸负责,不主持社会公道;善良不受保护,邪恶继续为害,正道难恢宏,中国社会的正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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