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诉人:永康市晨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网 址:http://trade.taobao.com/trade/detail/trade_snap.htm?spm=a1z0f.1.100002.1.mdbXMT&trade_id=238679848661313 淘宝帐号:心动健身 企业住址:中国 浙江 武义县 白洋工业区孵化小区 发货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夏溪北路40号 联 系 人:胡胜 2012年10月26日,我在淘宝 “心动健身”购买了一款,标题为“爆款正品晨动DO-300D单/多功能家用特价折叠迷你跑步机/全国联保”跑步机。共计金额:1298元。交易快照网址http://trade.taobao.com/trade/detail/trade_snap.htm?spm=a1z0f.1.100002.1.mdbXMT&trade_id=238679848661313 描述里说明“晨动”为“中国著名品牌”。“ 永康市晨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为“中国315诚信企业”通过永康工商局核实得知,以上两项标识为假冒。 商家自己也承认、杭州工商局介入调查、永康工商局网站给出了处理意见的情况下,淘宝操作了强行打款商家处理。并且关闭了我的维权。 之后杭州工商局调解结果退一赔一,商家同意,但是拒不执行,杭州工商局的处理告知函我也拿到了,商家的道歉信我也拿到了,那么请问 淘宝 收取了 商家 那么多的保证金,却不用于 保证消费者的利益?说明了保证消费者利益的名义敛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