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淘宝订单编号295976521279256、 支付宝交易号2013021700001000850036831540(成交时间:2013-02-17 16:39:36)、 物流凭证(深圳迈威克商贸有限公司0755-82055331)申通物流号568872060708、 以及实际收到的鞋子实物, 对比其授权淘宝店(no1运动鞋)http://item.taobao.com/item.htm?id=18447139102描叙的相关图片, 足以证明卖家有意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深圳迈威克商贸有限公司在淘宝上授权的淘宝店卖家 no1运动鞋 在淘宝上展示很多的产品图片和检测报告和证书等,但和实际发过来的产品不一样,属于仿冒产品。详细可见附件对比图。很明显的地方有: 1.实际发过来的产品鞋底无商标图样,而展示图片上有商标图样; 2.鞋内有商标图样,但和展示图片不一致,属于仿制品。 3.鞋内无票据收据以及销售三包等任何证明。 总体来说卖家在淘宝上展示的是高档产品,但实际发货过来的高仿产品,属于“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本人对淘宝网站提出假货投诉,但淘宝方仍要求“在7个工作日提供国家认可检测凭证”否则仍继续打款给卖家。 难怪中国假货如此畅行,我们每个消费者都自己去找检测机构?那还要不要上班?检测费用又要我们出?已经提供了如此明显的证据,淘宝方视为不见,袒护卖家继续在其网站内卖假货。 特此对淘宝网站继续卖假货提出投诉,要求淘宝网站因卖假货,赔偿一倍的金额计138.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