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1月11日参加淘宝天猫商城“1111”双十一活动,生成订单,订单号为246450844666338生成时间为00:01:29及订单号为170889015536338生成时间为 00:03:35,但是由于支付宝系统自己崩溃,未能付款,当时页面显示,三天内付款,我于11月11日早上8点半左右付款,但被告知,由于商品库存不足,不能付款,后联系天猫卖家,天猫客服,均已我未付款为由,订单中的商品不能为我保留.。天猫商城在活动中从未提及付款才能保留订单中商品,而且在我生成的订单中也只提示我三天内付款。现在卖家让我取消订单,天猫商城客服也认为这与他们无关,不予解决。作为消费者清早积极参加其活动却得到这样的答复是极不公平的,且根据合同要件,购买合同是成立的,其要求是无理和粗暴的,因天猫或卖方的原因导致我无法交易,过错不在我,因此我要求按照交易流程走下去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希望能得到315维权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