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1月11日00:06:46 参加淘宝天猫商城“1111”双十一活动,生成订单,订单号为170950069199104,但是由于系统繁忙,未能付款,当时页面显示,三天内付款,我于11月11日早上9点半付款,但被告知,由于商品库存不足,不能付款,后联系天猫卖家,天猫客服,均已我未付款为由,订单中的商品不能为我保留。
天猫商城在活动中从未提及付款才能保留订单中商品,而且在我生成的订单中也只提示我三天内付款,现在卖家让我取消订单,天猫商城客服也认为这与他们无关,不予解决。我认为“1111”双十一活动为天猫商城的促销活动,应该有他们承担解释细则和提醒消费者的责任,希望能得到315维权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