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节能补贴是国家推出的一项惠民政策,政策规定:消费者购买了带有“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标识的商品就可享受到补贴,补贴额度从100元到400元之间不等,补贴覆盖范围不限于当地户口。自今年6月1日,政策实行以来,一直有人反映“补贴是给商家补的,老百姓没落到实惠”,近日,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部接到部分消费者投诉“购买了节能产品,得不到补贴。”
李先生在国美网上商城订购了一台西门子洗衣机,商城的主页上,用明显的红色字体写着“此商品享受国家节能补贴260元”。两日后,国美送货师傅将洗衣机送到家后,李先生问他关于节能补贴的事,师傅说“这个没有节能补贴”,李先生给师傅指了指洗衣机上的节能补贴贴纸,师傅支支吾吾也说不清楚,反正就是没有补贴。李先生无奈只能先签收。
李先生又与国美网上商城的在线客服进行沟通,客服告诉他“收货人与发票、补贴信息中的人姓名不同,不能享受补贴。”事先因不知情,李先生将收货人写的是自己的名字,发票和节能补贴信息填写的是家里人的名字。“下订单时要求填写的节能补贴信息,没有任何地方提及‘收货人与发票抬头等必须一致’之类的规定,这么奇怪的规定,为何不在填写订单处予以明示?这不就是诱导顾客么?”李先生说。
是商家故意设置门槛吗?通过了解,我们得知“收货人与发票抬头等必须一致”是家电节能补贴的要求,不是商家自行规定的。政策规定“购买节能家电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在收银台留下身份证复印件,领取购买节能家电确认单,从而获得节能家电补贴编码,凭这个编码,付款结算时收银台直接从总金额中扣除相应补贴。”
因为商家和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商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才会出现无法申请补贴的情况。发票抬头开错后,消费者又被拒绝,不能重开。
万里行投诉部专员拨通北京一处国税办理点电话,询问个人发票开错了,无法办理家电节能补贴,是否可以重开?办事员答复“只要发票三联都在,商家在发票上注明‘作废’,是可以重开的。”对于国美拒绝重开发票的做法,实在令人搞不懂商家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