俆先生在3年前购买了三星46”平板电视,刚过保修期,电视出现开机延时问题。他立即致电三星服务热线,当地维修商承诺现场维修,并且答应更换配件,由于过保修期,所以需要自费。维修站列出具清单位明细:交通费30元、开机费320元、配件费500元,总计850元。俆先生看到这个费用后,觉得实在有点高,因此上网寻求帮助。他在网上搜索发现,已有大量的客户投诉此类现象。该产品(含40“和46”三星电视)属于一个质量缺陷,是电源板上的一个电容有问题,更换一个新电容即可。俆先生说,购买一个新电容只需不足10元钱!可三星电子却狮口大开,要850元!
俆先生不满的不仅是价格,更是其服务态度。当俆先生电话至三星客服时,有个客服人员跟他说,你要想自己修可以,买个电容换上,但三星电子就是这样(的价格)。俆先生说,这样的质量与服务让他觉得三星公司面对问题产品时毫无歉意,态度傲慢,有利用缺陷产品疯狂敛财之意图。这是对中国消费者利益的漠视,绝不能接受。
俆先生说三星公司利用劣质产品敛财也许是气话,但售后服务收费价格怎样才算合理,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对此各公司都不尽相同。希望在有关部门的推动下,能使售后服务收费标准透明化。比如在购买家电时,向消费者明示售后服务年限及过保后服务收费价格标准等。这样消费者才能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投诉办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立即与三星公司取得联系,并积极沟通售后服务价格问题,最终三星公司服务中心为用户优惠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