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是汽车企业为有质量缺陷的产品负责任的行为,希望通过召回及时维修产品,消除安全隐患。当然,企业也希望通过召回能挽回品牌声誉。然而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中心发现,近期有些投诉案例直指召回后的汽车问题。比如有的福特福克斯车主反应召回后油耗升高,有的反应天窗召回后仍发生汽车在高速上行驶时天窗飞出,差点引发车祸等问题。
油耗升高源自召回
湖北车主李先生2010年6月份购买了福特福克斯两厢。但购买不久,便看到福特召回信息。即召回2008年8月18日至2010年5月28日生产的09款福克斯轿车,涉及车辆23.66万辆。召回的原因是由于受到电子节气门积碳的影响。长安福特提供的解决措施是为车主免费升级发动机标定软件,原因是09款福克斯发动机的标定软件可能会导致发动机在特定的低速低负荷下熄火。李先生说,召回之前,他的车子确实出现过几次低速熄火的情况。得知召回后,他到当地4S店进行了发动机标定软件升级。没想到,升择后李先生感觉自己的福克斯跟以前不一样了:油耗明显上升,同时怠速明显升高。李先生说:“车子一点火就直飙到2000转,然后降至1300转左右,六七分钟后才降到正常的800转,没升级之前1分钟左右就能降到800转。”发现问题后,立即向4S店反馈,但时至今日问题仍没有解决。
当然,这样的事并非只发生在李先生身上。长安周先生亦有此遭遇。《每日经济新闻》对此事进行了特别关注。在其报道中可以看出,要想解决低速熄火的问题,必须使喷油量有所上升,这样才给出发动机标定软件升级方案。喷油量上升的结果就是油耗升高。
召回的车窗又飞出
与湖北车主李先生类似的是深圳李先生也买了一台福特召回的车。深圳李先生于2009年4月购09款福特福克斯两厢2.0MT运动版。2011年2月8日,李先生从老家湖北潜江自驾返回深圳,在京珠高速上,大概在下午3点多钟,车内噪声突然变大,并感觉车顶突然有风进入,拉开天窗护板发现天窗玻璃部分脱落并“啪嗒 啪嗒”直响。担心破碎玻璃飞入车内伤到后座妻子及两岁儿子,赶紧又拉上天窗护板。当时时速是120KM/H,之后马上减速并变道至右边车道,车速减至100KM/H时,听到车身“哐嘡”两声响,推测是天窗玻璃整块脱落并飞出,但还不敢拉开天窗护板查看。由于担心飞出的玻璃砸到后面的高速跟上的车辆而出现重大交通事故,敢紧看后视镜。只见后面几辆车都在紧急变道至超速车道,在看到后面的车辆、人员并没有因此而受伤后,把车停在衡山服务区。这时李先生确认整块玻璃已经飞出。
福特福克斯天窗飞出
一场惊心动魄的场景终于过去。李先生说,当他买完这款车后,厂家在2009年有召回。召回原因是玻璃受到污染,可能导致漏水、破碎。但是并没有告知消费者最危险的情况即高速开车是整块天窗玻璃飞出。那次召回时,本人亲自去过4S做了检查,检查后告知此车天窗没有问题。#p#副标题#e#
福特福克斯天窗飞出
福特质量责任体现在哪里?
接到车主投诉后,我们立即与福特公司取得联系。福特公司态度也非常积极。
对湖北李先生的解决方案是再到店内检测并升级。对此解决方案,李先生己没信心。他说不准备去,因为升级不会解决问题,反而途增来回油费。
那究竟这个召回方案是否可行,福特还没给出结果。但从车主反馈来看,虽然旧问题消除,但新问题又出,肯定是不满意的。
对深圳李先生的解决方案是免费更换新车窗,附带赔偿。但李先生提出以后再发生“飞窗”事件怎么办?于是同意签署协议,协议由4S店与车主签署。协议原文是这样的:“后期由于天窗玻璃非人为的飞出导致人员与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赔付以外的金额厂家赔付。”签署双方为4S店与车主李先生。李先生看到此协议,不禁大怒,协议中赔偿人与签署人不是相同主题,还是有效合同吗?难道企业就是这样戏弄消费者的吗?
从前后两个案例看出,同是召回汽车,召回后不是问题转移就是隐患依然存在。试问,福特作为合资品牌,入主中国,对中国消费者就这样的解决态度吗?希望企业能认真研究质量问题,负责任的解决问题,而不是以节省成本、戏弄消费者的方式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