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1、2019年12月30日,本人通过金贝力健身房(以下简称金贝力)销售黄文镇(以下简称销售)向我推销的2年游泳健身通用卡,个人买1200元一张,组团可以享受活动价800元一张,经沟通后确定组团购买,微信转账给销售缴纳了1200元定金,1月10日中午在金贝力销售接待下,参观了他们的场所和设施,参观后在金贝力休息区签订协议,刷卡付尾款18800元,本次总共购买25张,共计2万元,对方开具了收据和协议。 2、1月10日下午17点左右微信联系金贝力销售加购了5张,计4000元,微信转给销售并告知明天中午下班去哪。1月11日中午12点左右到金贝力取卡,对方未开具收据和协议。 3、1月15日又微信联系金贝力销售购买了10张,计7900元,转账给销售7899.96,次日中午12点左右去店取卡,对方未开具收据和协议。 4、4月-5月共计购买了14张,共11400元,也是通过微信转账给销售,有去金贝力拿卡也有让他帮忙送过来的,对方未开具收据和协议; 5、5月17日本人得知健身卡无法使用,与金贝力负责人沟通后,回复说我们买的卡无法使用,他们的之前的销售人员已经离职,之前销售人员经办的卡一律不得使用,负责人声称这些卡跟他们没有关系,已经激活的卡全部注销,未激活的不予激活。 6、我的投诉诉求是: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