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我用“花旗银行”总计8.5万礼程兑换该酒店8.5万酒店积分。
后本人因故被北京公安机关实施刑事逮捕,同年5月25日由北京检察机关撤销逮捕决定。
在此期间该酒店在未电话联系和经我同意的情况下,只发邮件告知,将本人所有积分消除。
我获释后主动联系该酒店客服相关事宜,客服态度强硬,并称其会员条款,中国人必须遵守。
我认为,该酒店积分乃本人使用银行积分兑换,属于有价换购而非酒店赠送,该酒店无权消除。另外,积分有效期一年实属霸王条款,不符合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精神。
还有,会员积分有效期的条款,在会员换购时,就应该特别明确说明如:字体加深或使用不同颜色,提醒会员关注并认同签字。最后,在注册该酒店会员要求提供个人电话,酒店在消除换购积分时,应当与本人电话联系并征得本人同意或协商延长时间内使用或进行相应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