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本人安装了“芒果电单车”APP,我欲使用单车,按照提示,先交了199元押金,仍然不能使用,按照提示需要充值才可,于是充值50元(最小金额)。
当天使用两次,共消费12.95元。2020年1月25,本人不再使用电单车,希望退款,于是在APP中退款,发现其押金和充值余额分开退,于是退了押金199元,但一时找不到退余额的地方。
2020年1月30日,本人从海南回到克拉玛依,在APP中找到余额退款处。联系后,说充值后就是“果币”,余额不能退,只能消费,同时给我发了充值界面,其中有一条规则,果币不退款的条款。
显然该条款存在问题,我不认可。
小结:押金199元,已退款;充值50元,使用了12.98元,余额37.05元,芒果电单车不给退余额。 我不认可原因如下:
1,我不知道哪年再到海南使用余额。
2,余额始终存在尾数无法消费。
3,我充值50元人民币,到芒果成了果币,而他们自己建立了规则,使余额不能退给消费者,显然其规则有问题。
我的投诉要求:退还余额,修改芒果电单车违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