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我从新疆伊宁市“钻石佳苑顺丰经营部”向江苏淮安“师范学院大学”邮寄“三星”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5000余元,8成新),邮寄和打包都是工作人员操作的,用我的手机操作的(我仅输入了转帐密码),也没有问我保价不,我当时认为跟以往寄快递不太一样,不签单、不保价。
工作人员说没事,现在都这样,他的态度坚决我才勉强在顺丰寄了。装箱时,工作人员将电脑当作一般物件,很随意、很生硬,我还说了几句工作人员。
对方收到后,发现有明显的摔坏痕迹,要求理赔,派人修理,“顺丰公司淮安经营部”以人手不够为由推脱,随即收件者通过网络平台向我公司投诉。
我于是向快递发货地(钻石佳苑经营部)要求理赔,有两个方案:
案一:赔偿3000元。
案二:顺丰公司人员带到维修店修好。工作人员小杨(手机号:18130909084)说这事已经向公司报案了,公司在接手理赔,他们不好说什么了。
后来“顺丰公司”电话与我沟通,大致意思:公司没有人手,让大学生自己去修理一下,公司报销,我强烈要求顺丰公司派人参与定损,公司讲:自己去修,给你报销就行了,他们确实没有人员。
后来根据与公司的协调,收件人带上电脑到维修部检测,开不了机,蓝屏,主板、电池、外壳都有损伤。要从外地发货。修理费2600元(详见发票)。
之后,电脑修理完毕,交付使用。 顺丰方面多次打电话(号码显示为订餐快递)协商理赔,最多赔付548元,我坚决不接受。原因:
(1)服务态度极其恶劣,从损坏的外观看,笔记本电脑的右下角内侧有明显摔击的痕迹,货物很可能在始发地就已经摔坏了,工作人员为逃避责任,照常打包寄走,把责任推到下游。
(2)违规操作,工作人员没有征求保价,为了拉单,在寄件人不情愿的情况下,强行下单,为强买强卖的意思,为后续的理赔增添了困难。
(3)事后处理不主动。事发后,伊宁市钻石佳苑经营部怕担责任,一再推诿,以总部已经着手处。运单号:265971627187。他们以他们不好说为由不管不问,我要求调取当天的录像,提供不了。
投诉要求:按发票金额理赔,精神赔偿费和误工费可以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