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9于深圳皇庭广场消费2699购买大衣,599购买裤子,大衣掉毛。2019.1.4前往深圳退货。商家不予退货。发票衣服已经退还商家,未退款
回复内容:
商家:您好,由于YY您绵羊毛花驼大衣是穿着走的,是不支持退换的,而次日门店已经和你协商进行更换,您也是同意的,故请您抽空到门店更换货品,知悉;
消费者:不穿怎么知道掉毛?而且并没有达成一致,是你们说店员没有权利处理,让我把东西放在这里,怎么就是商量好了换货?;2019-01-17 13:04:56 消费者:吊牌以及发票均齐全,而且也在7天之内退回了,没有道理出了质量问题不给退货。;
消费者:和店员的聊天记录均已保存,没有达成一致,这么欺骗偷奸耍滑简直可恶;
消费者:请商家尽快处理,已经快一个月过去了,难道这么拖着事情就会过去了吗?;
消费者:商家太恶心了,大过年的特地微信来污蔑我这衣服我穿了好几天,否则为什么7天才来退。1.我住在香港,来回深圳不方便,特地挑了个周五去退的,来回路费我还花了100,按道理质量问题路费该由商家出路费。 2这件衣服我的确试了,但是不是像商家说的,我当时并没有穿着走,我第二天早上穿了半天,因为衣服掉毛,我中午还特地回去换了一件,当时就决定要退。3.这件衣服发票吊牌具在,质量有问题,就因为我试过就不能退吗,并且商家一开始打电话来卖惨,说自己不容易,后来又微信来污蔑我,太恶心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