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12月24日,本人在山东烟台佳世客二楼哈捷餐饮充值100元,按照该商场圣诞活动,在微信给予30元赠券(6张5元劵,有效期到2019年1月31日)。有充值卡记录和微信赠券记录 2、今年起,该赠券即不可使用 3、2019年1月4日,我联系该柜台经理,作出的答复是“哈捷餐饮是大连的,因为他们的技术原因,该赠券无法显示佳世客,导致今年无法使用”。我当即电话投诉大连哈捷(11时29分),承诺2小时内回复,截止目前(14时)并无回复。 4、我对答复结果不满意。 原因如下 1、我在佳世客充值,在佳世客获得赠券,也在佳世客使用该赠券。不可能为了一张五元的赠券专门跨地区到别的店消费。2、在我的正常餐饮时段,哈捷各销售口都不认可该劵的使用权。虽然五元不多,甚至达不到值得我提出赔偿的程度,但是我的感受是收到了欺诈。3、如果商家不想做活动,正常告知的情况下我们会正常充值,但是这种做了活动,却虚假开展的,我不能接受。 5、我的投诉诉求是 1、向我道歉。2、向我道歉。3、向我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