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9月8日,通过京东商城平台购入该公司阳澄湖1698型大闸蟹礼券2份(订单号77717502617),购买时明确含3.5两雌蟹4只,4.6两公蟹4只,商品总额1376元。9月30日收到第一份发货商户,8只蟹存在一公一母死蟹各一只,其余蟹称重,公蟹含绳重200确左右,母蟹含绳仅重106.8-120克不等,其中绳重26.9克,并且蟹品质出现脏背等问题,与购买的卡券描述严重不符。因蟹通过京东购买,由京东客服发起纠纷争议,卖家协商态度恶劣,仅愿每两赔偿2元并假称如此高的差异为水分流失的正常现象,令人难以接受。10月5日投诉致相城区工商管理局。 2、投诉后,该商店一负责人(18600754726)致电提出赔偿方案,重新按标准尽量发货,同时对于第二份核销的券,一并按正常斤两发货。10月19日,卖家发货,未按双方协商发补偿货,新下单的蟹甚至出差含绳仅重82克的严重质量差,联系店负责人后,再无反馈。 该商家做法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投诉后,虚假与消费者达成一致但不认真履行。基于上述原因,提出诉求如下: (一)、对已购买蟹券,按照标识原价退款赔偿; (二)、按照夸大宣传与虚假经营,假一罚三,按购买价进行3倍赔偿; (三)、予以通报,提交行业协会处理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