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4日,本人通过携程官网预订购的订单号为7223199318从成都飞至北京的3U8895次航班,乘客后建义和姜克盛,于当日12点18分通知航班取消,未说明原因,经四川航空咨询亦未能给予航班取消原因,因乘客订票时就考虑白天坐飞机,白天时间能到北京,晚上到北京无接机人员等,导致行程被动改签至9月15日,期间两人产生打的费100元,住宿费398元(两人标间),饭费两人自理,经与四川航空反馈,让3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赔偿事宜,现已过了半月,该问题还未解决,我对四川航空的处理态度和处理方式提出严重不满,严重损害了乘客的相关权益(时间和金钱),对四川航空这种置之不理的态度申请消费投诉。请协商解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