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2月28日下午,本人前往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河西街道罗江南路56号 圆通快递(化州分部)自寄了一份包快递,内物品是:内寄物品为华硕F2A85主板(蓝色插槽)、CPU四核3.8G、内存8G、独显4G和CPU风扇共五件套,价植899元,收件快递员已验视收件收取邮费30元,快递单已标明内物品名称和快递费。
2、2018年3月2日,快件发往湖南长沙派送快件过程中外包装被拆过,内物品被调包,拒签收退回。
3、2018年3月9日快件退回到圆通快递(化州分部),收件员联系我取回快件,和快递员当面确认快递,店内有监控,退回的快件外包装是被拆封过重新封包,内物品被调换,主板显卡插槽颜色为红色,不符合本人所寄的蓝色插槽的主板和显卡,本人未签收取回,至今仍在圆通快递(化州分部)未取回。圆通快递(化州分部)当面口头回复要向公司申请调查处理调包情况,再回复。至今上海圆通速递有限公司无处理结果,本人在圆通官网和客服电话多处反映和投诉,一直无作责任回复,让我等待收件公司和派件公司回复,一直在拖延推卸责任。在国家邮政总局投诉也无结果。
4、原因:(1)、收件公司无法提供收货及物流运输过程监控照片,收件或运输过程调包;(2)、派件公司无法提供派件时的照片和视频,快件可能存在派件时工作失职,未经本人同意,派件员不与收件人当面开封打开快件包装,被收件人调包或串通调包,拒收退回。
5、我的投诉诉求:多次联系圆通总部和圆通快递化州公司无明确答复责任和赔偿,且推卸责任,踢皮球,让我找寄件公司和收件公司,或让我通过邮政总局申诉处理或让我通过别的法律途径处理。快递单已明确写明所寄物品,圆通速递公司负有将货物安全送达收货人的快递合同协议的义务,交寄的货物从化州至长沙的收件人途中被调包,可以认定邮于快递公司过错导致消费者货物调包或灭失,应承担快递面单合同协议上违约责任,赔偿我货物被调包或灭失的经济损失,请中国质量万里行消费投诉平台的长辈们帮助介入调查,为人挽回快递运费和快件被调包的经济损失,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