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世纪佳缘霸王条款,未接受服务,拒退全款 | |
投诉目标:世纪佳缘福州VIP服务中心阳光时代城门店 | 投 诉 人:阮女士 |
投诉时间:2016-06-13 | 投诉地区:福建省 |
5月20日在阳光城时代广场世纪佳缘签了红娘服务合同,开启了我接下来长达二十多天的痛苦之旅,这种煎熬什么时候能结束还是个未知数。在这之前销售红娘打了我很多电话,变相的了解我的个人情况,几次电话下来,就约我到他们门店看看,说几个人选适合我,约我去看看他们的资料,于是约好时间地点。5月20日当天11点多我如约来到她们门店,她们让我进小房间,红娘就开始说她们的会员如何如何成功,长达一个多小时的交流,让我头脑昏昏沉沉的,期间有谈到费用说要19800,我拒绝了,然后她们说今天有打折,折后12800,而且这是为自己投资花这么多钱能找到对象也是值得的,最终在她们坚持不懈的游说下,我刷了卡。刷卡之后,就开始让我签名还有填资料,她们借着帮我填剩余资料为名把合同拿走,也就是当天我走的时候没有收据,没有合同,没有发票,有的只有银行卡刷卡记录。走出门之后就开始后悔自己的冲动消费了,当晚我就打电话给联系我的销售红娘丁小姐要求取消服务,她拒绝了我。5月22日去她们门店要合同,她们以合同得寄到北京盖章为由拒绝了,只给我看了空白的合同,此时我才看清上面写的不平等条约、霸王条款。当天我只拿到了收据,发票她们说得一个月开一次也没拿到,于是当晚我又要求退款了,她们还是拒绝我,说5月25日会有经理联系,5月25日当天销售红娘告知我经理在开会不能联系我约我面谈,于是5月29号我和朋友又去门店,终于拿到合同了,寄到北京盖的却是福州的章真的很讽刺。我和她们经理谈了半个小时终于松口说同意退款,但是不告诉我金额多少,说得等总部批准,6月1日又去了他们门店谈了一次,终于在6月10告诉我可以退款百分之七十,在她们看来已经是恩赐给我了,经过几次交涉后面就谈到退款协议,协议当中明确规定签字盖章,他们经理居然说他们公司没有章,只能签名字,叫我爱退不退,他不急,对于他的这种态度我只能终止签约,打他们客服热线也一直不受理我的反馈,一点服务都没有享受到,还得为此买单,只希望通过这个渠道能够帮我要回我全部的血汗钱,让不良商家不能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