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12315投诉热线的工作人员:
本人于2013年5月25日在亚马逊网站购买了两件商品,订单编号是C02-5887393-3360047。其中一件是Kingston 金士顿 16G microSDHC Class4 TF卡 ,在亚马逊网站上清楚列明该商品由亚马逊直接销售和发货。(见附件中的金士顿商品信息)
期间我用该内存卡存储了很多珍贵照片和视频,结果今年年初,使用了还不当一年,内存卡就无法使用了,遂在3月中旬送去金士顿正规监测中心监测,未曾预料的是监测出来竟然是假货,无法检修。
既然被检测出假货,那我3月28日开始就此事,和亚马逊公司沟通,负责投诉的工作人员称,如果要退换货的话,可以很快处理,但是如果要退货基础上进行补偿的话,需要我提供厂家出具的假货证明。工作人员的暗示让我进一步确信了我的怀疑,亚马逊公司在产品上面把关不严,为了得出真相,我毅然要求赔偿,并希望得到亚马逊公司真诚道歉。于是我联系上金士顿北京总部,经过一番周折,于2014年4月24日开出假货证明,(见附件中的金士顿假货证明)。
既然有了厂家出具的假货证明,那事情应该很快了结了吧,经过两天沟通,4月27日,我写了一封邮件,上面阐述了相关的情况,把假货证明以及其他所需要的材料随附件发至亚马逊客服指定的邮箱。
5月6日,亚马逊客服中心委派了一位马君霞小姐(工作邮箱:mjunxia@amazon.com)致电我说,需要我提供手机迷你存储卡的正反面照片,以便和供应商进一步核实。当天我就把她所要求的照片电邮给她。
5月14日,亚马逊客服马小姐致电我,本以为经过近两个月时间的等待,可以水落石出,谁曾想,她代表亚马逊公司通过种种借口想抵赖并否认其售假事实。她的理由如下:亚马逊公司声称,他们的供货商在关于我这款产品出厂时,产品的背后都有相应的防伪标签,而我提供的产品无对应标签。
这让我难以接受,首先,既然你们声称有所谓的防伪标签,就要拿出证据,并在产品发售前告知顾客,把该产品的防伪信息截图在网上,而在网上并没有此条信息,详见附件中的亚马逊网站产品信息。
(产品网络链接如下:
http://www.amazon.cn/gp/product/B0044UIYRS/ref=oh_details_o00_s00_i01?ie=UTF8&psc=1)
其次,亚马逊公司在出货至消费者手中时,提供给消费者的发票里并没有写清产品的相关单号,我可以理解为,这是亚马逊公司刻意回避产品真伪,以避免日后让消费者查证。
最后,我对亚马逊公司处理相关投诉的态度相当不满意,从我第一次致电亚马逊公司起,历时已近2个月的时间,一再拖延时间,更难以接受的是,我只能被动等待结果,而无法主动打电话去了解相关情况。哪怕我因故未能接到电话,事后转告客服,要求他们再次和我沟通,一连三天,就再么接到电话。这种不尊重消费者的做法令人想到气愤。
亚马逊公司作为一家“财富500强”的上市公司,理应对所售货物核实清楚真伪,以对消费者负责。如今却因为监管不严,给消费者带来难以磨灭的损失,我存在存储卡的珍贵视频和照片均无法追回,人生可以重来,回忆却犹无可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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