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顺丰货物未有本人签收造成损失 | |
投诉目标:顺丰 | 投 诉 人:张女士 |
投诉时间:2014-04-04 | 投诉地区:江苏省 |
处理结果:http://www.315online.com/plus/ts_view.php?aid=135155 |
电话致顺丰江苏省内的收费标准,因为之前也用过,省内是按重量计算,不是按体积计算的,电话里和顺丰说清楚体积多少,重量多少,顺丰说是15元,可是实际发货是收取的25元,货物到达后未交于本人签收,网络系统就显示是已经签收了,和送件人联系后送来的东西内部已经损坏了!但是网上显示已经签收,无法和发件人退换,货品的钱也已经给发件人了,还要问我要25元运费,我之前咨询过是15元,然后才让发的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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