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买票的时候,我不小心输错了一个同音字。按照规定是非常容易更改的。 但是因为我在携程上买的票,所以他们坚决不配合更改,后来携程录音给我听,南航完全是有意的刁难,还要我多支付500块钱才能给改名。后来经过咨询一个熟悉此业务的朋友,跟他们打了若干电话,由我主动提供解决方案,最终才勉强给更改了。
后来,我更改了行程,通过电话,还电话支付了费用。客服并没有提及行程单邮寄的问题(国航就会提供,可能是这个业务员忘记了)。 因为我之前定过票我以为他们有我的联系方式,可等了12天,仍没收到。我打电话询问,客服说,我们要申请,才给邮寄。 这与国家规定“主动提供发票”矛盾。且他们浪费了我报销的时间,有可能导致我没有办法报销。我要求他们寄出,他们竟然要我到付。
南航对外号称零投诉,但针对这接连的2个事情,我觉得南航的售后服务非常恶劣。客服一副店大欺客的感觉。让我们觉得投诉无门。感谢315,希望为普通的消费者争取权益,谢谢!
附上国家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的规定,收款方有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的义务。乘客搭乘航班,实际上就已经与承运航空公司之间达成了交易的过程,开具发票是航空公司从事经营行为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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