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3年12月19号在宇鑫物流发了两件微电脑电热开水瓶,里面还装有一些配件,并委托宇鑫物流代收货款1860。正常第二天就能到,可是过了一个多星期客户打电话没收到货。这才打宇鑫物流电话问情况,说是一件货物丢失,他们再找找。每天我都打电话问找寻情况,好几天了,他们说找不到了,让打18191022758索赔。打了这电话索赔,对方说只能赔偿丢失货物代收款的一半500元。我这丢失的货物是给客户发的,人家是卖的,我的一件利润才几块钱。代收的货款价值基本等同于我货物的实际价值。让他赔一件相同的货,她说是货运部有规定,不赔货物。他耽误我卖货就不说了,但要按我货物的实际价值930赔偿,如果他觉得赔偿我930不合理的话,他给我一件相同的货,没有多余的配件我也同意的。我觉得宇鑫物流不合理的地方有三点:一是在发现货物不对丢失时没有及时通知我们,一周多我们自己打电话问才说。二是赔偿不及时,打了好多天电话才说让打什么经理电话赔偿。三是是赔偿不合理,如果觉得配930多了,为什么不直接赔给我一件相同的货呢?只赔少部分钱这不是霸王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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