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爸家住在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东湖花园2号小区,水表已是电子抄表到户的,自来水公司抄表水量为20方,收费却按照22方来收,就是每户每月多收2立方水费。本人代表老爸去年在广东省惠州市网络问政网上向水务局咨询分摊水量为2方是否合理(即按照10%分摊公共用水是否合理)。在惠州网络问政的去信编号为 Jzxx20130418164742820。水务局回复:该小区总表4月的抄表水量为14474方,小区各户的分表水量之和为13429方,小区的公共用水量为14474-13429=1045方,东湖二区4月份的公共分摊用水高达1045立方,就是1045吨的水,如果按照水务局的说法,那么就是:一个小区平均一天就要跑冒漏掉白花花的自来水30多吨!一天30多吨!那整个小区都泡在水池中啦!这个可能吗?
如果总的存在那么严重的“跑冒漏”水,为什么一直不做整改?让金钱白白的流失,还是在按照潜规则收费?请中国质量万里行调查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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