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渔民码头会员卡欺诈 | |
投诉目标:渔民码头 | 投 诉 人:谢女士 |
投诉时间:2014-02-28 | 投诉地区:北京市 |
处理结果:http://www.315online.com/plus/ts_view.php?aid=124265 |
我于2011年在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南路85号(方庄桥南300米路西)以我本人名称办北京渔民码头(水晶岛)国际商务休闲会所会员卡(卡号606580),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在办卡后消费过几次,卡内余额大概5000元左右,因2013年出国始终未消费,回国后,再次前往方庄南路85号(消费,发现会所已经不存在,电话010-67675577,67676677也始终无人接听联系不上。卡片上零联系方式北京渔民码头餐饮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02号,电话010-63831666,63831616)也无法联系。现要求将卡内未消费余额退还,并因其行为具有欺骗性,要求给予按卡内未消费余额加以赔偿。 投诉人谢娜,电话13031125717,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博大路25号院22号楼3单元401,邮编10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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