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日从广州快递物品到乌鲁木齐给我母亲;
2014年1月6日我母亲给我电话说没有收到快递,我查询顺丰网站,网站上的查询结果为:已签收,签收人为:已签收,后打4008111111的电话投诉,顺丰说帮我查,大约一小时后顺丰会我电话说已经送到招待所的前台有人签收了,我当时要求他们必须按照我的快递单送到我家了,顺丰也答应了;
2014年1月7日我母亲给我电话说还是没有收到我快递回去的物品,但是有一个自称是顺丰的人打了家里电话核实情况并且也亲自到家里去核实了我母亲的身份证确认我母亲没有收到物品,同日,我又致电顺丰投诉,顺丰说马上查;
2014年1月8日我又致电顺丰投诉,顺丰说还在查找中。同日我收到乌鲁木齐09912332670的电话询问我快递了什么物品和价格,我如实回答对方我快递物品的清单及加上122元的快递费总计是1738.3元。对方回应我说尽快帮我查找;
2014年1月9日至2014年1月30日农历除夕前我又数次致电顺丰4008111111电话投诉,得到的答复基本都是正在查询正在处理;
2014年2月13日顺丰客服02066826140致电给我说我的货物已经遗失,现在按照遗失件来处理,并告诉我现在转到顺丰的理赔部处理,并要我提供相应的票据;
2014年2月17、18日均有顺丰客服02066826140致电给我问了我一些重重复复的问题,18日当天顺丰安排人员过来取走了我快递物品的单据扫描后并于当天归还给我;
2014年2月19日顺丰客服02066826140致电给我和我核对发货人的电话,并说是我曾经致电给顺丰更改了收件人的地址。我答复顺丰的客服“真是太莫名其妙了,我发件人的电话和我的投诉电话不是同一个,这个有问题么?”同时,我再次和顺丰客服确认我没有更改过收件地址,和收件人也就是我的母亲没有收到我快递的物品。
2014年2月19日02061048729给我电话,告诉我顺丰的赔偿方案,就是按照快递费用的7倍赔偿我854元。对于这个方案我完全不同意,对方在电话里和我解释为什么只能赔这么多,在我坚持不同意后对方告诉我要去和领导商量后再答复我,对此我无可奈何只能说等他结果。
2014年2月20日上午02061048729给我电话,告诉我顺丰的赔偿方案从原来的800多提高到1200多,在加上我的快递费。对此,我表示无法接受,我明确告诉顺丰我的要求不过分,我只是想拿回我的损失而已,对方表示再去和领导沟通。下午4:48分左右02061048729致电给我告诉我顺丰公司的最后决定和上午的一样,如果我不同意去申诉也是我的权利。到此为止我对投诉顺丰遗失我快速的物品44天后,尽然给出如此解决方案感到无比的悲哀和愤怒!从我的快递遗失开始,我一直都保持着平和的心态在和顺丰快递的客服们沟通着,可是最后的顺丰给我的这个结果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我一直觉得顺丰这间民营的快递能够有现在这么强大与他优质的服务以及客户对顺丰的信任是分不开的,可是顺丰,你知道吗!你强大的基础是客户对你的信任和你优质的服务,现在你这样敷衍客户,你还让你的客户怎么去相信你!!
放下电话后我在网上查询了一下,发现有很多和我相同的例子,其中有些不同的说法,我想在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申诉应该是能够得到最公正的回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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